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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是水利水电工程学院的窗口。他拥有艺术的眼光、创新的意识、正确的理念,用色彩绘制着梦想,用执著和激情把最新、最全、最真实的新闻,送到学校的每个角落,用形象展示着工学院的风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宣传部是一个精诚团结,具有创新精神、合作意识的优秀先进青年组织。我们以“人文宣传,宣传人文”为宗旨,通过建立和发挥各宣传阵地的宣传作用,及时有效的宣传团委承办的各项活动,旨在做到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创新性,并同时负责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素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具有新的生命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本部工作能有条不紊地高效率地进行,努力把我院团建工作推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第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是负责团的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宣传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精神。负责组织及协助各级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的窗口,宣传部起着对内宣传院团委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风采的职责。通过建立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以及开展各类学习竞赛等活动,有效促进和宣传学院学风建设;同时配合学院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团结、引导和服务学院学生。

第三条 宣传部以“人文宣传,宣传人文”为宗旨,通过建立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及时宣传团委内各项活动,做到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创意性.宣传部对外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前期展板宣传、新闻采访、期刊出版和网络宣传.出版的刊物有《铸魂》。

第四条 工作任务

1、根据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每学期的宣传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宣传部例会,传达上级指示,进行新闻采访,向团委反映情况,努力开创工学院团委宣传部工作的新局面,当好团的助手、后备军。

2、抓好团的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发展典型,树立楷模,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深入学生中间,搞好交流沟通,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余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改进有关工作。

4、管理和维护学院网站,及时传达学校及学院有关精神和报道学院最新动态。

5、及时编辑学院刊物,做好学院新闻宣传工作。

6、按时完成院团委及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

第二章 工作职权范围

第五条 本部门主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余活动等情况,围绕学校、学院各阶段的工作重心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鼓励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以此提高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第二课堂,拓展同学的知识面。

第六条 对学院活动及重大会议进行新闻采访及报道,向院团委反映各班级学生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情况,代表学生参与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学院学生会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学生的联系,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 各班级在本学期内进行的所有活动要及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宣传部,积极配合宣传部进行宣传工作。各班级宣传委员负责将活动资料的电子格式和书面格式上交宣传部。(书面格式要求统一以A4纸上交宣传部存档。)

第三章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1.要确保时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院内的各项工作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2.负责宣传橱窗、各部门活动横幅内容的制作和管理。

3.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安排对各项活动及比赛进行宣传(如辩论赛、体育竞赛、精工

技能大赛、测量大赛,知识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并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4.做好各种宣传稿件的统计工作和活动照片以及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力求做到工作的协调性、统一性。

6.围绕学校、学院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竭力提高全院学生的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具体职责如下:

第九条 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分管制。下设宣传组、新闻组、记者组三个工作小组,各小组由副部长分管兼任组长。

副部长主要负责:

(1)新闻稿的撰写和后期整理工作。

(2)院刊的编写和学生工作简报的制作。

(3)宣传展板、海报、条幅的制作和管理。

(4)活动照片的采集。

第十条 部长职责

1、负责和主持宣传部的全面工作,每周定期召开宣传部例会,每月召开宣传部扩大

会议,及时传达院团委的指示,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落实宣传部的日常工作。

2、向院团委汇报最近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3、加强宣传部各成员的思想建设和团队组织建设,组织本部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

习,听取本部门各成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关心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

况,发挥各基层团支部宣传委员作用,维护宣传部的集体领导和团结。

4、全面协调宣传部与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配合团委学生会的各项

活动,与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时进行经验交流,抓好宣传部自身建设工作。

5、全面掌握宣传部的工作开展情况,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力求整个部门精益求

精,并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错误。

第十一条 副部长职责

1、根据宣传部的工作职责,协助部长工作,及时向部长汇报各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2、若部长不在时,各副部长执行部长的职责。

3、配合主持宣传部工作,负责各组成员的工作部署,协调各组成员的工作分配。

4、按时完成部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5、向院团委提交本学期的宣传部工作计划及总结。

6、负责编辑学院刊物,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

7、明确各自新闻路线,坚持“立足学院,面向全校”的原则。

8、注重学生记者形象,树立“不亢不卑,不偏不倚”的风范。

9、认真锻炼新闻业务水平,擅于发掘校园热点新闻。

10、及时编辑新闻稿件,确保学院宣传报道工作快速、顺利进行。

11、积极参加宣传部开展的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二条 宣传组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向上级反映情况,了解学院动态,整理宣传部档案,发挥好“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的纽带作用,另设两名联络员。

第十三条 编辑组主要负责刊物出版,稿件修改、整理、存档,宣传部投稿记录。

第十四条 记者组主要负责日常新闻采集,采访,新闻报道,向院团委上报宣传部学期工作总结等。采访稿不进行单独报道,但需存档保存。

第十五条 记者组成员应及时将宣传部报道稿在活动进行完两个小时内交给组长,由记者组组长交给编辑组进行修改,修改后交给宣传部部长,部长修改后交给分管领导查阅,再由分管领导送交辅导员审阅,辅导员签字后方可发表到工学院网页。

第十六条 对于学院举办的较大的活动,宣传部应将报道稿及相关照片及时送到校宣传部。

第四章 干事管理及违章违纪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在工作中有失误的干事应主动找上一级领导进行自我批评并进行书面检查;

第十八条 有严重挂课现象或被院(系)级、校级通报批评累计两次者应自动离职,受一次院(系)级、校级处分者予以撤职;

第十九条 例会无故旷会一次或迟到两次者进行自我检讨并交检查一份。

第二十条 上一级领导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或对其错误批评时态度恶劣的直接予以撤职。

第五章 宣传委员管理及违章违纪处理方法

第二十一条 各班宣传委员应按时参加每次例会,在例会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出席应提前向宣传部部长请假,具体规定如下:

1、在一学期之内不得请假五次以上,第五次按无故缺席处理。

2、在例会时间无故缺席一次给予部门内警告。

3、例会无故缺席两次给予部门内严重警告,并在本学年团学干部星级评定中星级减半。

4、例会无故缺席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报纪检部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星级评定资格,并撤销其本班宣传委员职务。

第二十二条 各班宣传委员必须将各自班级本周内所举行活动的电子版材料(包括活动总结及照片)及时上报宣传部,逾期未交者由宣传委员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具体规定如下:

1、无故不交一次者,给予部门内警告。

2、无故不交两次者,报纪检部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3、三次及三次以上不交者,给予一次通报批评,批评记录累计,累计达到三次者,取消本学年星级评定资格,并撤销其本班宣传委员职务。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或者被检举有损工学院及宣传部名誉行为者,一律按《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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