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是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下设、领导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为配合工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完善院团委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团委学生会权益部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由工学院权益部制定,院团委学生会审核,适用于权益部全体成员。
第一条 甘肃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为总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 本部门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做好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以“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敢于创新、勇敢实践”为主题,结合我院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素质拓宽活动,努力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五)发展同其他学院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四条 权益部内部组织机构:
权益部根据职能及业务下设三个事务项目:舆情事务、早操考勤事务、食堂执勤事务、相关权益活动事务。
(一) 舆情事务工作职权:
(1)负责院各班级舆情信息员的管理、调动、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做好舆情信息收集、核实、整理工作;
(3)舆情信息上报工作;
(二)早操考勤事务工作职权:
(1)负责组织我院各班级每日早操工作;
(2)考勤各班级每日早操;
(3)统计各班级早操考勤结果并上报学院;
(三) 食堂执勤事务工作职权:
(1)根据校学生会安排组织我院同学食堂执勤;
(2)统计执勤时间并上报学院;
(四) 相关权益活动事务工作职权
(1)定期组织开展各项权益活动;
(五)四个事务项目负责人分别由权益部副部长出任,由权益部部长统一管理,分管主席监督指导。
第三章 成员组成和基层组织
第五条 组成人员:设部长1名, 副部长4名,干事42名 ;各班级生活委员是本部门的委员。
第六条 部长职责和职权:负责本部门全盘事务的部署、协调和管理,领导部门所有成员的日常工作。
副部长职责和职权: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和自己分管的事务组的工作。
干事的职责:做好部长、副部长安排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七条 权益部工作纪律:
(一)积极工作,严禁骄傲自大;
(二)严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三)严肃认真,工作期间严禁说脏话、听音乐、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严禁私用公有财产;
(五)热爱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参加例会,有事提前请假。及时反映当前问题,按时完成部门分配的任务;
(六)工作期间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团的纪律,严守团的秘密;
(七)权益部经费使用须填写相关申请。
第五章 相关工作规定
第一部分 舆情工作
第八条 舆情信息三级平台责任制度
(一)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负责我院舆情信息的组织、协调、和收集工作,并负责向工学院团委和甘肃农业大学校学生会权益部报送舆情信息。
(二)工学院各班级生活委员为本班级舆情信息负责人,负责本班级的舆情信息工作,保障舆情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学院各班级宿舍舍长为本班舆情信息员,负责各宿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
第九条 舆情信息三级平台报送制度
(一)工学院各班级宿舍舍长应时刻关注本宿舍舆情信息,每双周周四向本班生活委员上交本宿舍舆情信息统计单,所统计的舆情信息应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并注重时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本班生活委员上报事件发生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二)工学院各班级生活委员应时刻关注本班级舆情信息,每双周周三收取本班各宿舍舍长上交的舆情信息统计单并作核查和汇总,将汇总的舆情信息统计单于每周周三晚上6:30-7:30交于工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于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邮箱。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上报事件发生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三)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应时刻关注学院各班级舆情信息,每周周四早晨8:00-13:30收取各班级生活委员上交的舆情信息统计单并作核查和汇总,将汇总的舆情信息统计单于每周周四下午4:00-6:00上交于学院团委和甘肃农业大学校学生会权益部。一般性思想反映、舆情动态直接报送。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经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分管领导审核后立即报送工学院团委,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四)各班级生活委员按时上交本班级舆情信息统计单,本部门会在以上规定时间收取,并对收取情况进行统计,对于不上交者,会在本学年班委综测加分项目中扣除相应分数。
第二部分 早操考勤工作
第十条
(一)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6:25以前干事必须到达点操的相应地点,进行干事考勤、干事晨练和准备点操工作,16级各班6:30站队,点操时间为6:30到7:00;15、14级各班点操时间为6:40到7:05。
(二)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6:30点操干事到16级各班方阵前站好,6:30正式开始点操。负责干事先进行清点人数,之后带队进行晨练,晨练之后进行核查人数与点名(点操过程中,负责干事注意登记迟到同学的人数,姓名)。为营造良好的点操秩序, 15级、14级由班长(或体育委员)组织排队进行签到,签到时必须带上学生证、身份证、一卡通其中之一。
(三)7:05所有点操工作结束,由部长检查点操表和收集在早操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并作早操简评。
(四)每周五晚9:30开例会将所有点操表收上来进行统计,分配下一周的点操任务。然后,由自由讨论指出本周点操中出现的问题和提出对点操的意见和建议。
(五)周六由权益部各部长统计并做好本周早操缺勤人员名单。
(六)早操出现替点情况的,替点一次算三次旷操.
第十一条 早操工作安排
(一)早操考勤工作将干事分成三队每队由一名部长负责,分别对大一、 大二 、大三各班级进行考勤,大一每班由两名干事负责,大二、大三每班由两名干事负责。
(二)副部长张星宾负责在早操开始前、结束后对干事进行考勤。
(三)副部长李万山负责处理点操过程中出现的相应问题。
(四)副部长张琰祥负责早操公章与文件的管理。
(五)副部长王娜负责每日早操简评记录。
(六)部长张楷楷统一协调、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相关请假及免操等事宜
(一)武术协会、国旗班、英语乐园等与正常考勤时间冲突的同学应开具本协会证明到社团联合会开取相关证明交到考勤部方可生效。事假、病假必须出示相关证明交到权益部方可生效。否则权益部一概不予承认,后补假条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参加部分免操社团的同学,由社团点到,社团那边旷勤一次,学院这边按四次旷操算,如果被社团劝退,划归学院点操。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急病和突发事件除外)。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而不续假者,不能参加早操者,必须由班长(负责人)向学生会权益部检查人员出示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操处理。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及气象部门发布不宜户外运动的天气,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进行早操活动。
(四)在运动会期间有比赛项目的同学必须提前提出申请,按情况可以酌情给予免操。
(五)学生执行学校或学院公务按正常出勤计。
(六)武术协会、国旗班、英语乐园等请假等未出操但出示相关证明者,按正常出勤计。
(七)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免操人员必须是本球队人员(符合免操条件),如有欺瞒行为,立即取消球队所有人员免操资格。
(八)在运动会期间有比赛项目的同学、篮球队、足球队以及排球队的免操名单中,如有姓名错误,班级错误等情况出现,一律按旷操处理,后期概不负责。
(九)本学期将对各球队免操人数做相关限制,具体人数按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 早操要求
(一)各班出操时要求队形整齐、速度适宜,不喧哗、不打闹;进行晨练活动时应做到统一组织、井然有序。
(二)大二、大三同学在签到后必须确认本人已签到方可离开,若不确认事后出现任何问题权益部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早操奖惩办法
(一)学生参加早操锻炼情况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班集体荣誉挂钩。
(二)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学生会、党支部、各班委)应起模范带头作用。上述学生,若无故旷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该学生所在班级综测小组在综合测评时,对该学生酌情给予处理。
(三)连续不出早操者按《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晨练出勤率及态度”成绩清零。并建议该学生所在班级综测小组在综合测评时,对该学生酌情给予处理。
(四)早操过程中,迟到累计达到两次者按旷操一次处理。无故早退、中途离开者按旷操3次处理。
(五)对考勤干事态度蛮横、辱骂、甚至殴打者上报到工学院团委纪检部,并在学生工作周报中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该学生所在班级综测小组在综合测评时,对该学生酌情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综合测评前将本学年《早操得分结果》文件下发到各班,按照文件中每位同学出勤次数给予相应得分。
(一)细则1.早操实行签到得分制,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级同学能按时出操者每人每次应得分数为:
X=25/Y
每位同学在本学年早操中应得分数为:
N=XY=25
注:X:按时出勤一次应得的分数 Y:一学年内该同学出操次数(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及气象部门发布不宜户外运动的天气未进行考勤的时间,按正常出操计)
(二)细则2.对于旷操超出规定旷操次数(本学期上操次数的3/4)的同学不但扣除早操应得分数而且进行严厉的额外扣分。
超出0-5次,综测额外扣分0.1分。
超出5-10次,综测额外扣分0.2分。
超出10-15次,综测额外扣分0.3分。
超出15-20次,综测额外扣分0.4分。
超出20次以上,综测额外扣分0.5分,并且影响下学期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六章 权益部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部长、副部长管理条例
一、每次例会及活动应提前十分钟到场,统计自己分管的干事是否到场。
二、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权益部注入新的活力。
第十七条 干事管理条例
一、外表形象(20分)
1.出席活动时若按要求统一服装,服装不统一者扣1分/次。
3.当众或在公共场合吸烟、打闹者扣1分/次。
3.对2领导、团委学生会干部不礼貌的干事扣3分/次,并写书面检讨。
二、工作情况(50分)
1.工作中出现失误者扣1分/2次,出现重大失误影响他人名誉者扣5分/次。
2.在工作中迟到或早退者1分/次;请假者0.5分/次;不来者给予警告并扣5分/次。
3.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5分/次,若在以后工作中再出现此类错误,报送到团委纪检部。
4.在工作中不听部长合理分配、调遣的干事扣5分/次、并给予警告。
第十八条 具体依据《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权益部例会:
为规范权益部工作制度,及时有效的商讨权益部的工作,权益部会议分为权益部例会、权益部临时会议,权益部例会一周召开一次,权益部临时会议按需要临时召开。
(一)会议内容:分配任务,对于权益部的重大问题的商讨,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传达常委会的会议精神,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例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请假:开会以前向部长履行请假手续。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