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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团委办公室是院团委的“窗口“和“门户”,是院团委汇集信息的中心,是联系各方面的桥梁和纽带。本着统筹、协调、落实的原则,协助院团委辅导员老师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帮助院团委主席团完成日常事务;及时有效的对我院学生信息档案进行管理;负责团委学生会公文、文件的草拟、印发及管理;安排团委学生会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其每次会议的考勤工作;负责安排办公室的值班考勤工作;协调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关系和大型活动的运作,加强各部门凝聚力;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资料财产的管理以及使用;我部主要承办每年对学院团学干部的文秘工作培训、工学院学生的调研活动及环保知识竞赛等品牌活动。

组织和职权

1、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各项日常学生工作。

2、院团委办公室负责我院全部学生的档案管理。每学期团委办公室应及时整理学生档案,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各人员的分配调用工作。

3、院团委办公室负责两委会、常委会等会议的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如发现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团委办公室将记录备案。无故缺席三次者,将通报全院并上报常委会讨论撤消其职务。

4、院团委办公室负责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资料财产的管理以及使用。

5、在团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逐级汇报,逐级审核;上级对下级负责;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越级反映情况。

部门职能

1、协助学院老师进行各项日常工作

2、向学校其他单位送发接受文件(向校团委、学工处、其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送发文件、资料等)

3、与我院各班班长、团支书沟通联系

(1)团委办公室加有我院各班班长、团支书飞信,以便于向各班通知事情

(2)向各班发放文件,收集本班学生信息等

(3)其他各项琐碎事宜

4、与我院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的联系

(1)协助我院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向各班通知具体事项

(2)组织协调与各个部门间的具体其他工作

5、文件的印发与档案的整理

(1)收文:接收学校各单位文件,如:学工处(部)、校团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甘肃农业大学办公室、教务处、心理健康中心、校学生会等单位

(2)发文:向我院各行政班级草拟并下发团字、学字、团学联字文件

(3)文件档案归类:整理归类学院的收文、发文

(4)学生档案归类:整理收集全院学生档案

6、准备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

(1)两委会

(2)常委会(扩大)会议

(3)其他一些临时会议

7、 办公室的内务整理

打扫办公室卫生,为老师以及各位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构设置

团委办公室现设办公室主任(秘书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5名、干事(秘书助理)若干。

团委办公室机构职权

一、团委办公室主任:

(一)工作对团委办公室辅导员老师负责;

(二)作出团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统筹团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推动团委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进行合理的人员工作调动;

(四)在内部工作协调得当,工作顺利的前提下,增强团委办公室与外界的联系。

二、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一)工作对辅导员及团委办公室主任负责;

(二)协调辅导员老师和团委办公室主任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主管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办团委办公室完成辅导员老师安排的各项任务,并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三、干事:

(一)工作对团委办公室主任负责;

(二)完成辅导员老师、团委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

团委办公室(学生机构)常务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团委办公室内部纪律的管理,完成团委办公室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团委办公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不符合团委办公室要求的学生干部,屡次违反团委办公室章程的成员,团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分,必要时劝其退会,但须经上报院团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团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团委印章由团委书记保管。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使用印章,须团委书记批准,经审查后方能使用。

第五条:使用印章时,要严肃认真,不得私自多盖或乱盖。

第六条:凡由团委发出的通知、文件及票据、表格等,都必须由团委办公室加盖院团委的印章方合法有效。

团委办公室财物管理条例

第七条:团委办公室物品由本部门自行管理。

第八条:学生工作办公室钥匙由团委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的财物由团委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全体人员有义务保管、爱护团委办公室的财物。

第九条:外单位要借用团委办公室的投影仪,须经团委书记批准后才能借出,并在《团委办公室投影仪使用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如损坏要赔偿。

团委办公室学生档案管理条例

第十条:我院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团委办公室协助辅导员老师进行学生档案统计整理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及时做好每学年转入和转出我院的学生学籍档案接收和转出证明的相关统计工作。

团委办公室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团委学生会常委(扩大)会议及院团委两委会由团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第十三条:团委办公室主任有权通知召开常委全体成员会议。

第十四条:团委办公室召开会议,全体成员要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先征得部长同意并报知团委办公室。

第十五条:每周星期一晚9:30于工科楼四楼工学院会议室召开团委学生会两委会例会,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第十六条:每周星期四晚9:30团委常委会议。

第十七条:凡开会时无故迟到一次,协调团委组织部在干部评优中扣0.5分;旷会一次者,则扣2分;旷会三次者作退会处理。

团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团委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中途无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须请假,要经过当日的值班负责人批准,获准后放能离开。一次无故缺勤者,协调团委纪检部在年终干部评优中扣2分,缺勤四次作除名处分。

第十九条:办公室必须每日安排1-2名干部值班做值班记录,包括来电、来访、卫生情况及各值班人员情况,同时还须做好本部门值班签到工作。以及监督常委值班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二十条:干部值班时,衣装得体、文明礼貌、接待好来访人员、保持办公室清洁。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须对值班人员作好监督工作,作为个人评分标准。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嘻闹、打扑克、酗酒等,应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团委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团委办公室成员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思想作风正派,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高度的纪律性和自觉性,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

三、具有胜任秘书务实工作的能力,拥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协调水平,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力。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上级领导,按时完成工作,并能在工作中不断开拓进取。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贤下士、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门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敢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并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我。

附件: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值班考勤制度(试行)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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