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智慧水利与节水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智慧水利与节水技术三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信息技术或农业机械技术或智慧水利与节水技术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实行学分制,延迟毕业的,最长不超过5年(不含保留学籍期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通过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和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训练4-6学分。
(一)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7-8学分)
(1)政治理论课 3学分
(2)外国语 3学分
(3)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2学分
2.领域主干课(8-10学分,任选4-5门,其中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为必修课)
(1)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3学分
(2)农业信息技术 2学分
(3)农业机械化技术 2学分
(4)试验设计与统计 2学分
3.选修课
(1)精确农业
(2)工程测试技术
(3)微电子电路原理及应用技术
(4)农业机器人
(5)嵌入式系统原理与设计
(6)农业物料多相流理论及应用
(7)离散元法理论及应用
(8)农机运动系统仿真
(9)高等农业机械学
(10)数字图像处理
(1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12)农业大数据
(13)计算机控制技术
(14)分布式系统与云计算技术
(15)农业电子商务
(16)农业信息处理与分析
(17)数据库应用技术
(18)“3S”技术及其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
(19)智慧灌溉系统
(20)水资源规划与优化配置
(21)灌区量测水技术及信息化管理
(22)设施节水灌溉原理与技术
(23)科技论文写作
(二)培养环节
1.实践训练(4-6学分)
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并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2.其他环节
(1)开题报告
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须明确研究方向,查阅与收集中外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在硕士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向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作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由专家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须限期重做。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定于硕士二年级第一学期初,学院将统一组织专家检查、督导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3)论文中期进展
由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从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及进展,尚需完成的任务等方面进行核查,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4)实践活动
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指导实验、生产实习、辅导课堂讨论和毕业设计等方式安排硕士研究生进行教学实践,并结合学位论文工作,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调查研究工作。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方面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全日制农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2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实际业务部门专家1人,研究生导师至少1人,本校评阅人必须为研究生导师,且只有2位专家均同意答辩并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标准,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非全日制农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3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实际业务部门专家1人,外单位研究生导师2人,本校评阅人必须为研究生导师,且只有3位专家均同意答辩并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标准,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均至少有1位专家来自校外。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