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4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复试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二)考生咨询申诉受理联系人
姓 名:刘老师
电子邮箱:1322808530@qq.com
电 话:0931-7633010
通信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三)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共9名, 名单如下:
姓名 |
编号 |
报考专业 |
初试各科目成绩 |
总分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
芦 强 |
107331620601605 |
农业水土工程 |
71 |
33 |
82 |
88 |
274 |
杨 永 |
107331620601611 |
农业水土工程 |
68 |
49 |
72 |
123 |
312 |
任芳芳 |
107331620401598 |
农业水土工程 |
65 |
42 |
50 |
95 |
252 |
卢小霞 |
107331620401613 |
农业水土工程 |
67 |
42 |
62 |
114 |
285 |
胡亮亮 |
107331620601595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7 |
52 |
97 |
91 |
307 |
王 妍 |
107331620601594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52 |
46 |
79 |
113 |
290 |
王龙龙 |
107331620601592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6 |
37 |
110 |
110 |
323 |
张 乾 |
107331620601591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59 |
45 |
86 |
100 |
290 |
穆浩祖 |
107331620601588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1 |
46 |
66 |
93 |
266 |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工科楼607办公室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该材料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该材料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
在复试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对考生必须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填报、提交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健康情况声明书、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复试。
2.学院将合理设置复试场地及候考区域,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安排专人加强复试现场秩序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健康安全。
3.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复试相关工作,在各个环节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双手消毒手后,方能进入复试场所,最少间隔1米而坐。
(二)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9:00-12:00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15:00-17:00
加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 7:30-9:30 10:00-12:00
地 点:甘肃农业大学工科楼610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考生需在规定的答题纸上答题,监考老师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在开考前对考生进行相关检查。
(1)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时长2小时:
农业水土工程专业科目:《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水工建筑物》;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科目:《节水灌溉理论与新技术》。
(2)笔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课程,考试规则与笔试相同,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2小时。
农业水土工程专业科目:《环境水利学》《水文水利计算》;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科目:《灌溉排水原理与新技术》《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2)加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
(4)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复试成绩×40%
入学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2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学院将及时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
1.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10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4.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会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试成绩、入学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七、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本通知由水利水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及甘肃农业大学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2.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邮件、通信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监督电话:水利水电工程学院(0931-7633010)、研究生院(0931-7631774)。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