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复试面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小组专门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等。
二、招生指标
1.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下表(含国际产学研用联培硕士专项计划1人):
| 招生专业 | 指标 |
| 农业水土工程 | 10人(含已录取推免研究生) |
| 水利工程 | 18人(含已录取推免研究生)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43人 |
| 土木水利 | 15人(含已录取推免研究生) |
2. 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参见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8:40—16:00
资格审查地点:格物楼610室
资格审查材料: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视频)。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学院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 专业 | 面试形式 | 笔试形式 | 备注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现场复试 | 开卷 | / |
| 土木水利 | 网络远程复试 | 开卷 | 面试环节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笔试环节统一使用“钉钉”软件 |
2.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面试时间 | 3月31日(星期二) 8:30——12:00 14:30——18:00 | 面试地点 | 格物楼607、608、618会议室 |
| 笔试时间 | 4月1日(星期三) 9:00——11:00 | 笔试地点 | 格物楼601室 | |
| 加试时间 | 4月1日(星期三) 14:00——18:00 | 加试地点 | 格物楼608室 | |
| 土木水利 | 面试时间 | 3月31日(星期二) 15:30——18:00 | 面试地点 |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
| 笔试时间 | 4月1日(星期三) 9:00——11:00 | 笔试地点 | “钉钉”软件 | |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开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复试科目:《节水灌溉理论与新技术》;
土木水利专业复试科目:《建筑材料学》。
(2)加试科目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考试规则与笔试相同,每门加试科目分值为100分,每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采用开卷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加试科目:
《灌溉排水原理与新技术》和《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复试面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复试结束后,由复试面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4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40%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排名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学院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复试相关成绩、总成绩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学院将及时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院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拟录取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20前完成;其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进行体检。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规范复试,诚信复试。考生须及时查阅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并按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等。
七、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考生认为学院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或对复试、调剂、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答复申诉人。
2.本通知由水利水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执行。
3.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0931-7633010
邮箱:yzb@gsau.edu.cn 13228085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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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