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将进行第三批次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16:00 - 2025年4月21日11:00。学院本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9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调剂名额
全日制学术型:081500水利工程(2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22日14:30—18:00
资格审查地点:格物楼610室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 《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我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复试费缴纳凭证。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
1.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名单比例不低于150%,执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复试时间
1.复试面试时间:4月23日(星期三)8:30——11:00
地点: 格物楼618会议室
2.复试笔试时间:4月23日(星期三)13:00——15:00
地点: 格物楼618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水利工程专业复试科目:《工程水文学》。
(2)笔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40%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学院将及时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日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考生、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进行体检。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一)其他相关要求请查阅学院官网《甘肃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63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