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甘农大教发【2024】83号)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水利水电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广平
副组长:刘 娟
成 员:路建龙 张 芮 鄢继选 孙栋元 黄彩霞
王玉才 时 晨 王丽萍 张洁宝 朱昕晔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项环节有序开展,确保转专业流程公平公正。
二、转专业要求及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
4、复学的应征入伍学生。
5、因招生专业变化,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复学等原就读专业调整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我院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均属工学类专业,录取科类在历史/文史、物理/理工之间跨类者,不得转入;
2.如若录取省份分批次,录取批次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录取批次者;
3.其他学院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者不得转入,本院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入;
5.属于预科升本科、高职(专科)升本科、中职对口招生的本科生、民族班、外校转入等学生不得转入;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转入;
7.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应予退学者不得转入;
8.高考数学成绩低于80分者原则上不得转入本学院;
9.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者不得转入;
三、考核方式
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面试组成员,对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生采取非结构化形式进行统一面试。
四、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第十四周周五(5月30日)前将转专业审批表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格物楼610)。
2.学生所在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于第十五周周五(6月6日)前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出学生名单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拟转入学院考核
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方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取的原则于第十六/十七周(6月20日)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不接收应注明理由),加盖学院公章后于第十八周(6月27日)前将转专业审批表、转入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公示、发文
教务处对拟转入学院的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转专业文件。
五、其他
1.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本年级人数的10%以内。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转入学院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学院可优先考虑。
3. 学生只能申请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4.其他情况以《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甘农大教发〔2024〕83号)为准。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