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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3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和博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农业水土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科研条件

考生近五年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相应条款中的要求。

1.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要求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考生至少在SCIEI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扩展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2.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考生须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或至少在CSCD(核心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且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计前九名、二等奖计前七名、三等奖计前五名;省部级:一等奖计前七名、二等奖计前五名、三等奖计前三名)。

(三)英语条件

考生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 -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00 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IELTS)成绩5.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或至少在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 1 篇。

四、申请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材料目录,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需将报名审核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整理到文件夹,并于2025426-30之间发送至学院指定QQ1322808530)。

申请-考核制现场考核时向学院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61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在相应部位签字或盖章);

3.学习或工作单位介绍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在读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介绍信);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6.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由拟报考导师以外的专家填写);

7.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等(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9.证明英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申请

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学院初审。

1.学院初审:2025426--2025430

学院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农业水土工程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并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农业水土工程“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复审:2025430

初审合格后,农业水土工程“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位),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六、考核及录取

()考核方式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成立由5-7名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采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地点及时间通过电话通知)。

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成绩以考核专家组人数减2(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计算。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考核过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委员)或非研究生导师的党委委员全程监督。

考核成绩总成绩100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考察:

1.研究业绩考核及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00分,占比50%

1)考生于硕士及工作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已获得授权的专利成果及奖项等业绩材料。

2)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0分,占比30%

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3.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占比2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人文素质和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二)录取

1.农业水土工程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指标依序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3.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毕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参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5.2025级农业水土工程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将参照《甘肃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甘农大发〔2022〕39 号)《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甘农大发〔202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者有1名考核专家组成员的任何一项考核打分不满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学历(学籍)、学位审核不通过者;

4)材料及考核过程弄虚假、找人替考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七、其他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二)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四)本细则由水利水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适用于拟申请2025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说明》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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